埠江派出所建立四项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
去年以来,埠江镇派出所抓住创建国家一级派出所的契机,与镇人大建立紧密的沟通机制,不断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,建立健全了四项制度,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一是建立人大监督员制度。邀请11名市、县、乡人大代表作为该所警务工作的监督员,把监督员的姓名、照片、联系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公布,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,征求社会各界对派出所及民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二是建立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警务工作制度。坚持每季度邀请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到该所视察工作,让广大代表了解全镇治安状况和各项案件办理情况,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。三是建立评议工作制度。该所自行设计12项评议内容,每半年请人大主席团组织社会各界群众评议派出所工作开展情况,把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。四是建立民警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。每名民警与辖区内3名人大代表定期联络,开展“三个一”活动,即每月向人大代表汇报一次工作,征求一次工作意见,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。实施四项工作制度以来,该所先后征求到四大类32项意见、建议。根据这些意见、建议,该所不断改进工作措施,规范执法行为,提高执法水平,转弯工作作风,全面推动了创建工作,尤其是听取人大代表建议,建立了便民户籍室,为群众办理户藉提供了极大方便,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。今年初,该所荣获省级文明警民室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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