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任、各委副主任、各位委员:
根据主任会议安排,9月17日,我们组织常委会相关组成人员,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,采取听取汇报、实地察看等方式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,现将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《质量法》实施15年来,县质量监督部门,结合地方实际,围绕发展大局,认真履行职责,确保《质量法》在桐柏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,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,提高了地方产品质量水平。其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:
一是大局意识较强。在工作摆布上,围绕桐柏发展需要,坚持“服务、发展、和谐、建设”的总体思路,把服务和促进桐柏经济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,围绕桐柏优势资源、优势企业、优势产品,制定了名牌产品培植计划,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和扶持力度,调动企业提高质量争创各牌的积极性,帮助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1个,河南省名牌产品4个,河南省名牌农产品1个,使两家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。2007年,因业绩突出,荣立集体三等功,为提高桐柏产品质量,促进地方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特别是奶粉事件发生以来,质量监督部门抽调专门力量对全县奶牛养殖厂进行拉网式排查,确保桐柏境内没有违规添加饲料和新鲜奶添加“三聚氖胺”化工原料的违法行为,为保护群众健康,维护社会稳定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二是服务工作主动。坚持寓监督与服务之中,质量、标准、计量、特种设备安全等监察工作,都以提高产量质量,确保安全生产,促进企业发展为目的;进一步强化“监督就是服务,服务就是工作”的理念,积极为企业提供标准、计量、检测、信息等方面的服务,帮助淮河源酒业有限公司整改上报B级计量合格确认和C标志认证材料,帮助海晶有限公司通过B级计量合格确认考核,帮助4家企业通过计量手段实现了节能降耗,得到了多数企业的好评。
三是执法监督有力。完善制定了《桐柏县质量监督局行政执法打假目标管理办法》,签订目标责任书,明确部门分工,强化责任追究,以食品、农资、建材打假治劣为重点,严厉打击制假行为。2007年,查处伪劣产品5起,捣毁假售窝点1个;受理质量投诉26起,调处率在95%以上;定检计划完成率100%,企业覆盖率90%以上。今年,又先后发展了农资、食品、建材、特种设备执法等八个方面的执法打假工作,继次开展对加油站、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,强化对学校食品使用的原料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,认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和QS标志查处等专项行动,查处案件95起,配合市局查处加油站计量作弊案件2起,有力地维护了合法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权益。
四是基础管理重视。在队伍建设上,注重强化执法人员对《质量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,切实推行《行政执法责任制》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,预防惩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,执法人员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,为《质量法》的贯彻执行提供了人力基础;在制度建设上,制定了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》、《技术监督局规章制度》和《廉政勤政保证金制度》,把执法人员的各项行为限制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,为《质量法》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制度保证;在实验室建设上,筹集资金80万元,完成了占地面积320平方米的实验室及配套设施建设。同时,启动了筹建国家级天然碱及其系列产品实验室工作。为《质量法》的贯彻执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
1、《质量法》的宣传不够到位。存在着“重内部宣传、轻外部宣传;重条文宣传、轻案例宣传;重事件中宣传、轻事前宣传”的现象,既影响了法律知识的普及,又为法律的执行造成了障碍。
2、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。在执法过程中,习惯于单兵作用,没有形成与工商、卫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,影响了执法效果;“重罚款、轻管理”的思想在少数执法人员中依然存在,“以罚代管”的现象时有发生。
3、执法手段相对落后。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没有得到及时更新,许多产品和项目检验不能进行,影响了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三、建议
1、加强宣传。对《质量法》的宣传工作进行认真研究,采取 切实可行的措施,提高宣传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。
2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。对群众生产、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的监管,要与工商、卫生、城建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,对生产、运输、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控,确保产品质量安全。
3、提高执法水平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,强化执法监管,切实保证《质量法》的贯彻落实。
4、加大投入,更新仪器装备,充实企业检测力量,提高产品质量检测能力。